服务详情
- 1、认定条件
- (1)企业申请认证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 (2)申报前三年的1月1日起至申报日前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 (3)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比例不低于5%。
-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比例不低于4%。
-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2亿元,比例不低于3%。
-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比例不低于60%;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按实际经营年限计。
-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60%以上。
- (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 2、认定领域
- 详见‘2017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 3、认定流程
- (1)自我评价 (2)注册登记 (3)提交材料 (4)专家评审 (5)认定报备 (6)公示公告
- 4、优惠政策
- (1)直接经济效益
- (2)国家政策支持
- (3)企业品牌价值